9月1日,電動自行車新國標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(guī)范》(GB 17761—2024)正式實施。對比上一版本,此次發(fā)布的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技術規(guī)范要求有了諸多變化。比如,其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,完善了電池組、控制器、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,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,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.5%,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、通信與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。
上述變化用通俗語言來表述,就是電動自行車嚴格限速25公里/小時、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、提升電池使用安全性、有效防范非法改裝等。新國標的安全技術規(guī)范要求目的只有一個,就是最大限度確保安全。
近年來,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時常見諸媒體。對于大眾而言,電動自行車是便利出行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重要工具。據工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,當前,我國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約3.8億輛,各省已掌握老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底數,其中山東、河南、江蘇、四川保有量超過3000萬輛,有14個省保有量超過1000萬輛。
因此,推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,有利于指導廠商制造更安全可靠的電動自行車,同時還將推動老舊電動自行車更新,是響應國家推動大規(guī)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應時之舉。此外,新國標中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、通信與動態(tài)安全監(jiān)測功能,將為車輛騎乘者帶來更多安全防護。
不安全事件中,很多都是因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出現(xiàn)溫度異常導致火災甚至爆炸。增加北斗通信模塊實現(xiàn)上述功能,就能夠有效監(jiān)測車輛行駛狀態(tài)和蓄電池溫度、電壓等數據,一旦出現(xiàn)異常,消費者將會收到提示,有助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。
更為重要的是,北斗通信模塊的安裝能夠實時監(jiān)測電動自行車車速。電動自行車均須上牌實名。明顯超速的數據,會被發(fā)送至相應的信息管理平臺,這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解除限速等違法改裝行為。此前,工信部針對新國標的主要技術內容問答中還明確,用于城市物流、商業(yè)租賃等經營性用途的電動自行車必須安裝北斗模塊,其他普通家用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可自行選擇。這也意味著,目前長期存在的同城速遞、外賣電動自行車超速問題,或能得到針對性治理。
此次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推出,對電動自行車產業(yè)也提出了更高要求,將有效推動產品迭代和技術更新,提高產品質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北斗模塊等新技術硬件的加入,也將有效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的技術含量,推動其向科技消費品轉化,進而惠及廣大消費者,讓更多群眾出行更安全、更便捷。?(陳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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